中国网10月9日讯 今年6月20日,报案人张某向滁州市公安局南谯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自己随身携带的建设银行卡被他人在江西南昌盗刷12万元。银行卡装在自己的身上,但是里面的钱却不翼而飞,实在让张某想不明白。
接到报案后,南谯分局立即对该案立案侦查。通过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首先在深圳人才市场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物色无业或经济窘迫的青年,让其提供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手持身份证照片等资料注册“瑞刷”、“开店宝”等移动pos机,之后持有他人身份资料注册的pos机,前往江西南昌将事先复制好的张某建设银行卡在pos机上进行盗刷,盗刷成功后钱款进入绑定pos机的银行账户,再立即通过该账户充值进入赌博网站进行洗钱,最后再进入犯罪嫌疑人持有的购买来的银行卡账户。
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整个作案过程中,使用的都是虚假的身份证资料、银行卡、手机号码等,且盗刷成功后获取的非法收益经过赌博网站被“洗钱”后,很难追踪资金的最终走向,不得不说这样的犯罪嫌疑人很狡猾,很“聪明”。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还是那句老话,再聪明的狐狸,始终逃不出更高一筹的猎手,侦查人员依靠多年的办案经验,从掌握的虚假身份等资料入手,开展层层研判,最终确定两名嫌疑人的真实身份,并成功将其抓获。(通讯员 吴胜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