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18 星期日

订酒店选错日期“不可取消”?

来源:新华网 编辑:吴海东

利用网络旅游平台订酒店、选线路的游客越来越多,检察官教您发生纠纷后如何维权

如今很多人出游前喜欢做“攻略”,而网络旅游平台是他们订酒店、选线路的工具之一。可是,游客如果通过网络旅游平台订酒店时选错了日期需要更改时被告知“不可取消”、明明预定了旅游线路走完后却发现漏了一两个、住宿的酒店没达到网上承诺的星级标准,该怎么办?广东省检察院的检察官李涛、李原、陈韶隽就此所撰写的文章昨日公开发布在该院的微信上,检察官们指出,订酒店时选错日期“不可取消”实属霸王条款。

“不可取消”规则构成霸王条款

家住广州的莫女士计划去成都旅行,在某在线旅游平台上预订了成都市区的希尔顿酒店,入住两晚费用为2563.14元。付款后,莫女士突然发现其入住日期选择错误,相差了一个月。发现订单操作失误后,她立即与在线旅游平台客服沟通改订,而客服先是表示该情况需和代理商联系,后又明确告知:网站上已说明此业务属于“不可取消”产品,订单确认后无法操作变更。在与平台多次协商无果后,莫女士又联系上酒店的客服。该酒店表示需要代理商提供的退订信息。莫女士又拨通了平台的客服电话,得到的答复是,酒店同意退没用,代理商不同意,也没办法取消。莫女士希望平台能提供代理商的联系方式,让其与代理商进行沟通,折腾半天最终以代理商不同意取消订单而告终。一气之下莫女士将该在线旅游平台告上法庭。

在该案例中,在线旅游平台规定的“不可取消”规则,其实是排除了当事人解除和变更合同的权利,这种做法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相关规定,已构成霸王条款。有的网络平台也常常辩称,其并未排除消费者取消订单的权利,只是将消费者的付款作为违约金扣除,这种辩解也违反了合同法及合同法司法解释中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而且,如果当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超过法定数额或者合理数额时,游客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网络平台将面临行政处罚的风险。

承诺未兑现可索赔补上差额

广州某旅行社在某知名网站发布旅游产品。游客李先生通过网络向旅行社预定了旅游线路,并支付了相应的旅游团款。行程结束后,李先生认为旅行社提供的服务品质不符合约定,漏游了一个景点,住宿的饭店没有达到承诺的星级要求,便要求旅行社和网络平台共同赔偿。网络平台称,平台仅仅提供了平台服务,不是旅游合同的当事人和执行者,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李先生起诉旅行社、旅游网络平台,要求退回部分旅游团款。

王小姐在某全球酒店预订网站上预订了西班牙南部的悬崖酒店,到达后却吃了闭门羹,酒店告知她没有收到预订信息。联系该网站后得知,因为悬崖酒店网站系统出现问题导致没有收到订单,同时网站表示酒店肯定入住不了,但可以帮忙再找一家,他们所能做的是承担房费差额。王小姐最终没有接受处理意见,摸黑下山另找住处。回国后王小姐联系该网站要求赔偿订单金额的双倍。该网站则称,网站是免费的第三方平台,盈利主要靠住宿供应方在客人入住后向其支付的佣金,而此次事故是悬崖酒店系统出错,责任在酒店而非网站,他们已与酒店方沟通,但酒店不愿意,他们也没办法。王小姐对处理结果不满,双方起了纠纷。

这两个案例中,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消费者李先生、王女士通过第三方在线旅游平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一旦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可以向销售者、服务者要求赔偿。但如果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做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否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比如,网络平台如果承诺入住五星级酒店,但实际旅行社未达到该标准的,应当按五星级标准补偿消费者差额。而且,如果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服务者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的,基于过错责任,游客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追偿。案例中,如果李先生、王女士能够证明网络平台承诺未兑现,或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过错,在成功收集相关信息记录证据后,可以向网络平台主张赔偿。若协商不成,游客可以向旅游监管部门、消协及“旅游保”等官方、民间机构投诉反映,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羊城晚报记者 董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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