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网讯 为促进企业发展,确保我市经济稳步增长,市国土资源局在规费减免、创新工业用地供应方式、简政放权等方面减轻企业负担。
免收相关费用 对工业用地增加容积率予以免收土地出让金。鼓励企业在符合规划设计要求,确保建筑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对新建或加层改造的厂房实行免收土地出让金的优惠政策。对利用地下空间建设职工食堂、仓库、停车场等辅助设施的,一律不征收土地出让价款。对兼并重组后企业通过新建、扩建、翻建厂房,经依法批准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并减免相应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创新工业用地供应方式 探索实行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方式;组织开展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区域试点工作,探索实行“弹性年期出让”的多元化供地模式,根据产业类别分别确定20年、30年、50年不等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推进简政放权 下放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权限,明确除报国务院批准的项目仍采取“同级预审”的办法进行外,将市级批准的建设项目由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进行用地预审,减少办事环节。下放供地审批权力。除经营性项目用地外,军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类项目及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拆迁安置房等社会事业类项目的供地审批,全部下放到区级政府直接办理。启用征地公告专用章,减少项目征用土地公告手续办理环节。简化地灾评估手续。取消部分项目地质灾害评估报告。除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国家、省重点项目外,其他建设项目不再编制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减少企业办证时限。(张步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