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严查贿选案 用168万贿赂选举者退出选举
浙江严查贿选案 用168万贿赂选举者退出选举:选举,是我国公民行使参政议政的民主权利的重要方式之一,但却有人利用贿选的方法来获取选票。日前,浙江省检察院公布了一起该省检察机关查处的贿选案件,以警示正在参与换届选举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011年12月,浙江省临海市尤溪镇龙岭选区的钱计兴、金邦忠等人参与竞选临海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时任尤溪镇人大主席刘道秋、镇党委副书记应为民作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多次做金邦忠的劝退工作。经协商,钱计兴拿出168万元给金邦忠,换取金邦忠退出竞选。2011年12月30日,钱计兴当选为临海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根据群众控告,2014年12月1日,临海市检察院决定以破坏选举罪对应为民、刘道秋立案侦查。近日,该案经二审后作出有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