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鼓励创新宽容失败 促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决定》在2016年7月28日武汉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决定》明确“法律、法规未禁止的事项,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大胆开展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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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中直接写明“鼓励创新 宽容失败”颇有深意
一是市委、市政府已就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作出了全面决策部署,制定了总体方案,为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决定》将“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作为其推进的必要手段而列为重点内容;
二是前期调研表明,“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是当前深化创新改革工作的重点、焦点和难点,标题突出这个内容,旨在解决实际问题;
三是“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是适应创新型城市建设必须大力培育的城市文化和精神价值,标题直接写入,可以更加鲜明地树立支持和鼓励创新改革的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