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权出庭支持公诉
2016年4月19日,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在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法院开庭审理,丹徒区检察院检察官朱永权出庭支持公诉。
一起由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被告人张树鲁先后从河南、山东等地购买假药,伙同程瑞芹等人生产假药胶囊后,指使王丽芳、王广群、王利婷包装成“甲竭胶囊”等假药,再将它们销售给殷金发、殷龙英、夏国平、夏建明等人。其中,张树鲁销售假药金额51.25万元,伙同程瑞芹生产假药胶囊大瓶3.42万瓶、小瓶8230瓶,价值36.52万元;殷金发、殷龙英夫妻二人销售假药7000余瓶,销售额10万余元;夏国平销售假药1650瓶,销售额2.95万余元;夏建明销售假药1700瓶,销售额2.95万余元。
庭审中,各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质证意见和辩护理由,张树鲁的辩护律师提出:“起诉书指控张树鲁的犯罪时间不准确;张树鲁邮寄的部分货物可能是灯具,不是药物;张树鲁在账本中记载的‘欠’字,既可能是其发货后的欠款,也可能是欠发货;认定张树鲁犯罪数额没有扣除成本,认定犯罪数额过高;假药有一定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