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5月1日,安徽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958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448人次,出庭率为20%。
本报讯 记者范天娇 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近日听取并审议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自2015年5月1日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实施至今年5月1日,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958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共出庭应诉1448人次,出庭率为20%。虽然出庭应诉率相比之前有所增长,但总体仍然较低,“告官不见官”“出庭不出声”现象也很普遍。
行政审判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途径,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环节。2011年至2015年,安徽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31627件,审结30066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5384件,裁定准予执行21161件。一审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败诉率为13%。
自2015年5月1日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全省法院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截至今年5月1日,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9589件,同比上升66%,当场立案率达95%。行政机关负责人共出庭应诉1448人次,出庭率为20%,较修改前的3%有明显改观。
但报告指出,行政审判的外部环境尚不理想,有的行政机关不理解、不支持行政审判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仍然较低。有的不能正确对待败诉结果,进而不及时全面履行生效裁判。有的对司法建议不够重视,回复率较低。
“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在总则中以单独条文的形式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是行政诉讼新增的一项特有原则。但是,这条规定依然很难落实,‘告官不见官’‘出庭不出声’现象还很普遍。”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在四市两县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调研报告中写道。
记者了解到,此次调研是在合肥、芜湖、池州、滁州四市以及广德、郎溪两县开展的。调研组听取了法院相关工作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与部分省人大代表、行政执法部门、律师和当事人代表座谈。其间,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还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内务司法工作咨询专家旁听一起行政案件。调研报告提到了此次旁听,指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虽然出庭应诉,但始终未发一言”。
调研报告建议,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切实执行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上级行政机关要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所属部门的督促力度,建立健全不出庭应诉的责任承担机制和典型通报制度。审判机关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要求行政机关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并善于通过司法建议书、行政审判白皮书等途径促进行政机关贯彻实施。人大常委会要通过立法、监督和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督促“一府两院”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安徽省高院表示,将强化沟通协调,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规定,建立健全出庭应诉情况的反馈制度。进一步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诉讼等方式妥善化解行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