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北京10月10日电国务院10日公布《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对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作出部署。
去杠杆的七种主要途径
1.积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提高资源整合与使用效率;
2.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自我约束,形成降低企业杠杆率的长效机制;
3.多措并举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在做好存量资产清理、整合工作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予以盘活;
4.多方式优化企业债务结构,降低企业财务负担;
5.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帮助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渡过难关;
6.依法依规实施企业破产,因企制宜实施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
7.积极发展股权融资,形成合理的融资结构。
解读 去杠杆重点是产能过剩行业
降低企业杠杆率,通俗地说就是降低企业负债率,使其在经济转型过程中能尽量轻装上阵。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分析,去杠杆不是简单地把贷款收回或不再发放新贷款,而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比如,去杠杆重点是产能过剩行业,对相关领域的企业兼并重组应给予适当金融支持,可减少同质化竞争、培育优势企业,从而达到去杠杆目的;再如,企业三角债问题凸显,这就需要追根溯源,加快清理以政府、大企业为源头的资金拖欠。
债转股拒绝“僵尸企业”
债转股能够将企业需要付利息的债务融资变成无需支付利息的股权融资,降低企业杠杆率,哪些企业能够通过债转股“轻装上阵”,以避免被“僵尸企业”搭了便车?10日国务院对外发布的《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特别提出了“三个鼓励”和“四个禁止”。
意见提出,鼓励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包括: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困难但仍有望逆转的企业;因高负债而财务负担过重的成长型企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成长型企业;高负债居于产能过剩行业前列的关键性企业以及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企业。
与此同时,意见提出,严禁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有可能助长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作为债转股对象。
解读 这次债转股不当“免费午餐”
上世纪90年代末,我国商业银行有过一轮政策性债转股,出现了把债转股当成“免费午餐”的现象,不少人担心此次债转股会重蹈覆辙。
基于当时条件,上次债转股的企业、债权以及实施机构主要是由政府确定,债转股的资金也由政府渠道筹集。但此次意见明确,银行、企业和实施机构自主协商确定债权转让、转股价格和条件,市场化筹集债转股资金。
“债转股由各相关市场主体自主决策,风险自担,收益自享。如果形成损失,该谁负责谁负责,政府不兜底,债权人和投资者也不提供免费午餐,这个代价必须由原股东先担责。”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