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22 星期二

工伤认定常识(六)

来源:新民网 编辑:林峰峰

◆职工在单位自杀的能否认定为工伤?

案例:

李仁是外地来京的务工人员,在一家企业从事保管工作,一天早晨被人发现在仓库服毒自杀。事后李仁家属向公司提出要求按照因工死亡处理。因当时公安部门尚未认定李仁死亡原因是他杀还是自杀,故未答复。经公安部门调查表明,近日有保安李敏因为盗窃公司财产,已被司法机关立案审查,此案涉及李仁,同时验明现场无他杀迹象,认定李仁死亡为服毒自杀。该公司根据其自杀的结论和工伤保险政策研究决定李仁死亡按非因工处理。李仁的家属不服,认为李仁是死在工作岗位上,属因工死亡。

专家解答:

本案李仁自杀身亡显然不能按因工死亡处理。其理由是:李仁死亡经公安部门认定为服毒自杀,极有可能是畏罪自杀,是为逃避法律制裁的自杀行为,李仁因涉嫌盗窃问题,一旦被查实就属违法犯罪行为。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职工有“自残或者自杀”的行为,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不论该行为是否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区域。

◆节假日加班受伤能算工伤吗?

案例:

王坤系电机厂工程师,2010年12月5日电机厂决定技术人员利用双休日对机器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王坤在拆装机器设备时被机器部件砸伤左脚。之后,王坤向厂里提出工伤待遇申请,厂领导研究同意上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处认定为工伤。

专家解答: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节假日加班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就应当认定为工伤。本案中王坤在双休日加班进行技术改造时受伤,属于典型的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受伤,毫无疑问应当认定为工伤。节假日加班能否认定为工伤,关键在于是否因为工作原因而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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