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沈阳开始实施《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若干意见》,对公积金缴存比例做了明确规定: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2%。
有市民反映,单位原来缴存比例高,公积金还款额也多,现在每月公积金到账少了,自己需要贴补很多,压力倍增。
刚提高月还款额,单位降低缴存比例
市民张先生在沈工作,他介绍,最开始他的公积金账户每月到账1800多元。2014年,他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房,每月还款额也就是公积金的缴存额,自己一分钱也不用掏。
2015年开始,单位提高了缴存比例,每月公积金账户到账3000元。今年7月,他发现公积金账户余额有5万多元,便有了提前部分还款的想法。将这5万多元提前还款后,张先生还选择提高了每月的还款额,提高至3000多元,“既然每月公积金有3000元,闲着也是闲着,我就趁提前还款的机会也更改了还款期限和还款额。”
让张先生没想到的是,刚做了变更,就得知公积金新政策落地。《意见》明确规定,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2%。于是,张先生的单位也将缴存比例降至12%,张先生公积金账户每月到账变为1900元。“这样每月还款我需要自己贴补1200元,压力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