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厦门日报讯(见习记者 叶舒扬)“车牌都这样破损了,怎么还照常上路?”昨日,读者周先生向本报反映,称在路上看到了一辆车牌断裂的车,仍然在正常行驶。然而,这同样是一种损坏车牌的行为,如果是有意为之,将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罚款并扣分。
昨日上午八点多,周先生正开着车,沿环岛路驶向世茂海峡大厦方向。在一个红绿灯处,正在等待的他突然发现,前方的这辆面包车有些异常。原来,这辆车的车牌只剩下了“闽D 75P”字样,后面的部分断裂,车牌号并不完整。“车牌切口整整齐齐,不像是不小心受损的。”心存疑惑的周先生于是向本报反映了此事。
据了解,根据2015年修订的《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等导致车牌号无法查看的情况,都属于违法行为,将会处以500元罚款。同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将一次性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