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等7个部门联合颁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先后酝酿两年之久的出租汽车改革及网约车新政方案终于揭开神秘面纱。方案中最令人关注的是,网约车终于获得合法地位。今后,满足条件的私家车可按一定程序转化为网约车,从事专车运营。新规明确将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此前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约车登记为“出租客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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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运营合法化具里程碑意义
中国经济网网友 陈建水
将网约车登记使用性质由征求意见时的“出租客运”,修改为“预约出租客运”,虽然仅有两字之差,却道出了国家交通运输部门对网约车辆运营的高度重视与深刻发展洞见。同时,又避免了将网约车与传统出租车运营混为一谈。如此修改,既令有运营网约车意向的私家车主满意,又能让原有的“出租客运”行业心中释然。
网约车是城市公交运力的必要补充。网约车的出现,顺应了公众出行对城市交通多元化的需要。允许私家车准入,既方便公众出行,又切实整合了民间运力,进而达到国家战略实力的全面提升,可谓“一石三鸟”。形成并规范网约车运营,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此举堪称中国在互联网应用方面的一座里程碑,是“互联网+”时代的一场带有创新意义的根本性变革。
9.8亿户移动互联网用户,再加上1.35亿辆私家车保有量,通过有效运营,足以让网约车释放出巨大的能量。通过科学管理与大力规范,放大网约车的正面效应,尽量杜绝负面效应,既是中国智造走向世界转型的必然,也是公民参与国力提升的宝贵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