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为科研报销找发票发愁吗?还要绞尽脑汁编写经费预算和方案吗?还要担心年底花不完钱不得已突击花钱吗?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从经费比重、开支范围、科目设置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松绑+激励”的措施,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意见》规定,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取消绩效支出比例限制。
科研资金怎么花
部分科研经费可自定花在哪儿
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过细过死”是困扰科研人员的一大难题。合肥工业大学数学系教授檀结庆说,预算编制要求提前几年就把科研项目的各项开支列出来,在实际运行中发生了变化,再调整就很困难。
《意见》的一大亮点是简化预算编制科目,下放调剂权限,对一些科目合并“同类项”。《意见》指出,将直接费用中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合并为一个科目。
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发改委四部门负责人指出,如果合并后的总费用不超过直接费用的10%,就不用提供预算测算依据,科研人员在编制这部分预算时不用再具体到开会与出差次数。同时,下放科研项目预算调剂权,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直接费用中的多数科目预算都可以由项目承担单位自主调剂,“打酱油的钱可以买醋”。
此外,对于科研项目资金利用效率的问题,《意见》也作出明确。此前,项目资金下半年才拿到,年底就必须花完,否则就要被收回——不少科研人员吐槽的科研项目结余经费收回制度此次有了重大改革。
此次《意见》还指出,科研项目实施期间,年度剩余资金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当年的钱花不完不用收回。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后,结余资金按规定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在2年内可以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2年后未使用完的,按规定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