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水体混浊,10名救援队员在十几摄氏度的水里搜索了1个多小时也没找到手串。
□大河网记者高利国
10月7日,一男子和朋友在郑州郑东新区如意湖游玩时,喝了些酒,扔酒瓶时不慎将价值4万元的蜜蜡手串抛入湖中。男子打119求助,119则求助郑州水上义务救援队。随即队长召集了10名救援队员下水打捞,在十几摄氏度的水里搜索了1个多小时也没找到手串,不得不终结此次行动。
该事件引发网友热议,有人认为“救援队是救命的,不是捞东西的,此举有占用公共资源之嫌”;也有网友说,“东西掉了,该打捞打捞,该给钱给钱”;更有人表示,如意湖边扔酒瓶,还好意思报警求助?学者从法律角度分析,公安消防队和郑州市水上义务救援队对打捞手串没有法定义务。
此举有占用公共资源之嫌
@曼不是晨:义务救援队并不代表可以随便使唤来使唤去。救援队是救命的,4万元钱的手串就让人家冒生命危险,有点不应该!
@直播郑州365:不能为了马大哈的财,要了好心人的命,那样会得不偿失。此举有占用公共资源之嫌。救援队主要工作是救人,况且他还是在往湖中扔酒瓶时不慎
将手串抛出,只当是上天对不文明行为的一个惩罚吧!
网聚观点
建议合理收取打捞费
@梦幻xiaoyu水上飞:4万元买个手串,想必不差钱,何必浪费救援队出马?想捞自己下水捞就可以了,救援队在旁边保护就行。
@吹风机吹吹小炼炼:这有什么热议的,他东西掉了,该打捞打捞,该给钱给钱。生命可打捞,钱财自费捞。
记者连线
救援队长:要求队员“有求必应”
10月12日,郑州市水上义务救援队队长牛振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救援队是公益组织,救援队员的行动并非全是救人,只要市民需要他们也会义无反顾参与。救援队只是把这当作一次有求必应的行动,不关心求助者是否有钱,或计较救援行动值不值,他们关注更多的是传递正能量。牛队长提到,之前参与救援过程中,好几个队员脚
被破碎啤酒瓶划伤,有的上岸后还要缝针,这次打捞手串,有一个队员脚被划伤已经感染。牛队长也提醒广大市民,一言一行关系城市文明建设,莫给城市抹黑。
高校学者:救援可有偿可无偿
10月12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师刘欣然从法律角度解读了该事件。刘欣然表示,男子明知该物品的经济价值及对他个人而言的特殊情感价值,却没有采取相应保管措施,物品丢失应由男子个人承担。他随之拨119求助,消防部队负有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任务,但救援内容并不包含寻找财物,因此公安消防队不负有帮失主寻找财物的法定义务。“119”进而向郑州水上义务救援队寻求帮助,该救援队是以帮助溺水人员为宗旨的民间公益组织,也不负有法定义务。根据双方协商,救援可以有偿也可无偿。
城管:个人与城市文明息息相关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官方微博管理员小帝发表观点称,义务救援队已具备公共资源的功能,对一个城市而言,需要救援队的地方很多,男子为了一个手串让救援队一遍遍打捞,本身就是对公共资源的浪费。个人行为与城市文明息息相关,如果人人都从“爱护环境”出发,城市将会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