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锦)因5元停车费与保安发生纠纷,他一气之下弃车堵门而去,却没想到自己的行为已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昨日,银川市大新家园业主郭某因扰乱公共场合秩序,被兴庆区公安分局大新派出所依法予以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我们小区唯一一个供业主出入的大门被人用车堵了,严重影响了其他业主及车辆通行。”10月11日上午10时许,大新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办案民警赶到大新家园小区,看到一辆机动车停放在小区大门口,10多辆需要驶出小区的车排起了长队。经调查,10月9日晚,小区居民郭某驾驶车辆进入小区。10日早晨,当郭某驾驶车辆准备离开小区时,保安按照小区物业管理规定,要收取5元停车费。郭某认为停车费太高,并与保安发生争执。在争执的过程中,郭某一怒之下将汽车停放在门口,锁上车就扬长而去。
办案民警调查时,郭某也闻讯赶来。经过现场取证,民警最终以扰乱公共场合秩序罪对郭某予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