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9 星期二

福建省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

来源:东南网 编辑:陈晶晶

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

(2016年7月25日)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与《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作出如下决定。

一、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造福建发展新优势

1.深刻领会创新发展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强调,要在我国发展新的历史起点上,把科技创新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吹响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号角。各级各部门务必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根本遵循,深刻认识这次大会的里程碑意义,增强创新驱动发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准确把握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扎实推进福建创新发展。

创新是应对发展环境变化、赢得发展主动权、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一系列部署,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福建必须始终坚持把创新驱动作为优先战略,让创新成为发展基点,加快各领域科技创新,走出一条从人才强、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的发展新路径,赢得发展主动权,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

创新是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选择。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福建发展正面临加快结构调整与保持经济稳定增长、产业转型升级与创新动力不足等矛盾,必须依靠创新打造发展新引擎,围绕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化解过剩产能,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全省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双中高”目标。

创新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加快建设新福建的必然选择。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福建发展正处于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的关键期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必须通过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带动全面创新,最大限度激发创新对发展速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决定性作用,破解绿色发展难题,创造协调发展新优势,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为推进福建发展再上新台阶、全面建设新福建注入强大动力。

2.牢牢把握创新发展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优先战略,坚持“三个面向”,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带动全面创新,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推进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协同发挥作用,以高效率的创新体系支撑高水平的创新型省份建设,加快发展新产业、新技术、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塑造更多依靠创新的引领型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动力根本转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建设新福建提供强大支撑。

3.明确创新发展的主要目标。到2020年,建设更加完备的区域创新体系,建成创新型省份,福建综合科技进步水平、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指数居全国前列。

——创新型经济格局初步形成。依靠创新驱动培育新动能,发展新经济,保持福建经济中高速增长。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8%;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达到16%和15%。

——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组织实施一批科技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建设一批产业技术重大研发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和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力争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R&D)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员投入达63人年;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7.5件。

——区域创新体系协同高效。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成,形成若干创新高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充满活力,科技与经济融合更加顺畅,创新链条有机衔接,技术更新和成果转化更加便捷,创新治理更加科学,创新效率大幅提升,建成福建特色区域创新体系。

——创新创业环境更加优化。激励创新的政策法规更加健全,知识产权强省战略有效实施,形成崇尚创新创业、勇于创新创业、激励创新创业的价值导向、文化氛围和制度环境。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保持全国前列位置。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比例达到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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