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7 星期日

“弱光子人体安检仪”叫停,尴尬了谁?

来源:中工网 编辑:张坷

环保部下发加急文件,责令四川立即停用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

“弱光子人体安检仪”叫停,尴尬了谁?

有关专家指出,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是回应公众关切的唯一正确路径

高柱 中工网记者 李娜

7月12日,成都火车东客站,旅客正通过“启路达”安检仪,现在该安检仪已经停用。视觉中国 供图

10月10日,环保部针对“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辐射安全管理相关问题”复函四川省环保厅,认定X射线人体安检仪设备属于Ⅲ类射线装置,不得在公共场所对公众大规模使用,并责令未经许可便生产、销售、使用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的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至此,备受关注的“弱光子人体安检仪”之争终于有了定论。

值得玩味的是,已被多地面向公众使用数月之久的“弱光子人体安检仪”,在成都双流机场被专业人士质疑并迅速形成舆论聚焦后,一度被作为争议性事件吸引多方讨论。因此,当环保部依法“叫停”复函摆在公众面前时,瞬时引起一片哗然。有关专家认为,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是回应公众关切的唯一正确路径。

未经许可使用系违法

连日来,在社会各界的不断追问下,四川多地火车站、机场使用的“弱光子人体安检仪”身份逐渐清晰。据了解,“弱光子人体安检仪”系安徽启路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神枪5010系列下的IIIA安检设备,是一种微剂量X射线检测技术。

前期,围绕这一具有X辐射的人体检测仪使用的合理性,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分别从不同立场发声,争议不断。

10月10日,环保部在给四川省环保厅复函中对“弱光子人体安检仪”问题作出定论。

复函称,根据我国《射线装置分类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6年第26号),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属“其它高于豁免水平的X射线机”范畴,为Ⅲ类射线装置。环保部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 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3号)的相关要求,明确生产、销售、使用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的辐射工作单位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和取得省级环保部门(或其委托的市级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纳入辐射安全监管。

此外,根据国家标准《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的相关要求和国际辐射防护实践,不得采用电离辐射设备进行大规模人体相关普查性质的检测,因此使用单位应确定使用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的正当性并严格限定其使用范围和对象,不得在公共场所对公众大规模使用。

环保部对该品牌某型号人体安检仪的初步监测结果表明:该类型设备单次检查对个人的辐射影响很小。但基于上述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环保部表示,如果在全国的机场、车站和码头推广使用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对公众进行无差别的安检扫描,不具备正当性。

为此,环保部要求四川省环保厅应严格执法,对未经许可违法生产、销售、使用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的单位,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确保公众安全。

监管后知后觉?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早在今年5月,便有公众对成都火车站使用的“弱光子人体安检仪”会否侵犯个人隐私以及设备安全性等问题提出疑问,后铁路部门以及生产企业通过媒体单方面回应后,不了了之。

公开信息显示,今年6月, 成都市环保局曾组织相关部门对成都铁路局成都火车站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该站所辖的火车东站、火车北站各使用5台和1台神枪牌人体安检仪,属于Ⅲ类射线装置,未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增项。成都市环保局对成都车站提出整改要求,其中包括完善辐射安全许可证增项手续,粘贴醒目辐射警示辐射标识,确保敏感群体安全等内容,但仍未引起重视。

国庆前夕,南方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教授在成都出差时,从人体医学成像专业角度对机场正在使用的“弱光子人体安检仪”使用的合理性提出质疑,其言论迅速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聚焦,“弱光子人体安检仪”与其背后涉及的系列问题发酵成社会热议的话题。

迫于舆论压力,成都双流机场、成都火车站作为使用单位同时要求仪器生产厂家向社会做出解释,并针对实际情况分别做出整改:一方面在安检处设置醒目“人工安检通道”和“自愿快速安检通道”引导牌,由旅客自愿选择人身检查方式,另一方面针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安检人员主动引导进行人工检查,并承诺将按照政府部门要求和社会公众、专业机构意见,选择安全、科学、高效的安检查危方式。

仪器生产厂家则称,公司生产的微剂量X光人体安全检查仪,经过专业机构检测,单次检查剂量符合相关标准。仪器电离辐射剂量很小,且公安部检测报告、疾控中心报告,辐射安全许可证等手续齐全。

但在此期间,成都机场和火车站的“弱光子人体安检仪”仍在正常使用,相关执法部分始终未对事件做出公开回应。直至接到环保部复函,四川省环保厅才于12日发出通知,称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擅自使用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涉嫌违反环保法规,责令其立即拆除该设备,并指定成都市环保局对涉嫌违法行为按程序展开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进行处理。

有公众质疑为何现在才启动调查?对此,有四川省环保厅工作人员证实,四川“弱电子人体安检仪”事件爆发后,他们曾赴现场查看,但因现场无法确定设备是否属于豁免类射线装置,故未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而是向环保部上报了《关于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辐射安全管理相关问题的函》,此后便一直等待回复。

民众呼吁将问责进行到底

记者了解到,目前成都双流机场已停用该人体安检仪,四川省环保厅也表示将于近期组织专题研讨会并对外发布整改公告。

针对此次事件,有评论认为,环保部发布加急文件及时回应的举动值得点赞,但过程中监管部门的表现实难尽人意,而涉事企业与单位未经申报许可便生产、使用可能对公众身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安检仪器,则更令人难以接受。

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律界人士认为,此次事件其实体现了“在争议中普法”的尴尬。该人士指出,环保部认定使用X射线人体安检仪对旅客实施照射检查系“违法单位”所实施的“违法行为”,且回函中逐一明确现行法律依据。但在事件引发关注后,作为该领域专业监管人员的地方相关环保部门并未依法实施叫停。

该人士表示,任何与民众的安全健康息息相关的问题,都必须按照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原则,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此外,对于该仪器生产企业私自以专业领域并不存在的“弱光子”之名,隐瞒仪器具有X光辐射的事实;四川铁路、机场等单位虽以维护公共安全为出发点,但在采购设备时未进行安全性和合法性评估,直至受到舆论质疑后才采取补救措施等诸多违法违规行为,公众呼吁,监管部门应将追责进行到底,以确保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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