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21 星期六

福建省出台意见:网约车不控数量 顺风车不得盈利

来源:福州新闻网 编辑:张坷

福州日报10月15日讯(记者 朱毓松 谢星星)日前,省政府制定出台《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我省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意见: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转型升级,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鼓励并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拼车、顺风车),并规定新增出租汽车运力100%实现公司化经营。

巡游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

出租汽车服务主要包括巡游、网络预约等方式,主要由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构成。

意见提出,今后我省新增巡游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不再实行无期限制,具体期限由各市、县(区)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现有巡游车经营权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的,将科学制定过渡方案,合理确定经营期限。新增巡游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

各市、县(区)政府将对巡游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并依法纳入政府定价目录。

意见还鼓励巡游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并将推广使用“交通一卡通”等符合金融标准的非现金支付方式。

网约车不控数量

意见表示,各市、县(区)应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对网约车不实行数量管控,强化“政府监管平台,平台管理车辆与驾驶员”的管理模式。同时规定,网约车只能通过预约方式为乘客提供运营服务,严禁巡游揽客。对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

我省将进一步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根据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须确保提供服务的车辆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防护,依法合规采集、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所采集的信息和生成的业务数据应当在中国内地存储和使用。除按规定向司法机关和政府管理部门提供外,不得向其他机构、企业提供信息数据。

此外,我省将在各城市建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到2020年,建成跨部门间的出租汽车信息化监管体系,创新出租汽车监管方式,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全过程监管。

顺风车不以盈利为目的

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意见表示,私人小客车合乘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各地应积极开展私人小客车合乘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合乘出行,提高合乘双方权益保护意识,抵制非法运营。

意见明确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于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且不以盈利为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从事或变相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各地要制定相应规定,明确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务平台等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合理限定合乘次数,利用平台提供合乘服务的,每车每日不得超过4次。

又讯 昨日,省交通运输厅、省通信管理局等联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意见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完善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的行政许可条件。记者了解到,福州目前正积极筹备制定适合传统出租车的改革方案和福州地方网约车准入标准等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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