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5 星期六

翟岩民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宣判 被告人表示不上诉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吴海东

  

翟岩民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当庭公开宣判 被告人表示认罪服法不上诉

新华社天津8月2日电2016年8月2日11时许,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翟岩民颠覆国家政权案进行一审宣判,认定被告人翟岩民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翟岩民当庭表示认罪服法,不上诉。

公诉人指控,被告人翟岩民长期受反华势力渗透影响,在颠覆国家政权故意的支配下,与胡石根、周世锋、李和平等人密谋策划,组织指挥一些访民,通过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滋事、攻击国家法律制度、利用舆论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仇视政府等方式,实施一系列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活动,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犯罪主观故意及相互勾连、策划颠覆国家政权,炒作黑龙江建三江事件、苏州范某故意伤害案件、黑龙江庆安事件、山东潍坊徐某贪污案件等一系列热点案事件,混淆视听,攻击政府,煽动不明真相的一些人对抗国家政权机关等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

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出示了物证照片、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和被告人翟岩民的供述和辩解等证据材料。辩护人及被告人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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