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艺术中心及剧团《小马过河》。

台湾明华园风神宝宝儿童剧团《风神宝宝之火焰山》。

厦门市金莲陞高甲剧团《大稻埕》将拉开2016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的大幕。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本组文/本报记者 陈冬 本组图/厦门市台湾艺术研究院提供)每年聚首,名角欢聚,学术切磋,共同感受两岸民间艺术——10月21日至25日,2016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暨“乡音之旅”展演将在金门县举办。这是继2014年艺术节首次在台湾彰化县举办之后,再度入台举办。
本届艺术节的主题是“乡音唱和”,5天时间,古老的闽南戏曲曲调将传遍金门县的大街小巷。此外,还将有闽南艺术研习营、学术研讨会、摄影作品展、剧院演出推介会等活动,两岸民众共诉浓浓乡情,共话和平发展。
“乡音唱和”
以文促和增进情感
迄今为止,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已连续举办了十二届。十二年的友好往来,让一湾浅浅的海峡,承载更多的是亲缘、文缘,成为两岸文化交流合作、民间艺术薪火相传的黄金通道。2016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移师金门举办,并以“乡音唱和”为主题,意义颇显深远。
与厦门“门对门”的金门,保留了许多闽南的文化遗产,尤其是大量闽南传统聚落、民居建筑及民俗文化。而曾经的军事对峙,也在金门留下了伤痕。所以,“乡音唱和”中的“唱和”二字,既能理解为音律相合,也可念做唱响和平,以文促和,增进彼此间的情感。
回归民间
关注基层和青少年
两岸交流,要深入了解彼此,拉近心灵距离,就不是浮光掠影的参观游览,而应是更多走向基层接地气。
自创办以来,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始终致力于“让艺术到民间去,让艺术回归民间”,因此,除了两岸的艺术院团和专家学者外,在艺术节中“戏份”最重、受益最多的就是两岸青少年和基层民众,在每场的交流中,传达出来的亲情也最感人。
为了拓展观众群,普及民间艺术之美,每年的艺术节都非常重视走进基层社区、深入校园,今年更是将重心放在这两方面。除了传统新剧的展演外,同期举办的“乡音之旅”将深入金门乡间闾里,在庙口、村社、敬老院、医院等地,为基层百姓演出高甲戏、歌仔戏和民间舞蹈等节目,同时还会走进金门的学校演出戏曲和舞蹈节目,并与当地师生互动交流。
值得一提的是,两岸艺术表演团队将在金门的社区广场联袂献艺,营造和美融洽的文化氛围,让更多民众共享两岸文化交流成果。除了演出,学术上的交流研讨也不能少,包括“两岸艺术薪传与普及”研讨会、两岸高甲戏、民族民间舞蹈研习营。
文化认同
融合两岸合作双赢
有着十二年历史的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已成为密切两岸同胞交往,增进文化认同,融洽两岸人民感情的重要交流平台,呈现全方位、多领域和多层次的发展态势,逐步向制度化、常态化和深层次发展,并开始探索合作双赢之道。
本届艺术节的开幕大戏便是两岸合作的成果——高甲戏《大稻埕》,编剧曾学文来自厦门,导演李小平来自台湾,题材也与台湾有关。出演该剧的厦门市金莲陞高甲剧团,更是与金门有着不解情缘。这也是该剧自创排以来,首次到台湾演出。
近年来,厦门与金门的交流合作日趋紧密,逐步形成了“厦金生活圈”,为此,艺术节期间,还将举办闽南艺术研习营、“美丽厦门”摄影作品展,以及厦门闽南大戏院演出、旅游推介会。通过多种形式,展现厦门和金门在文化艺术等方面的资源共享与合作互利,勾勒出一幅“厦金生活圈”的温馨画卷,让两岸交流惠及更多台湾民众,憧憬更美好的未来。
【活动名片】
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自2004年创办以来,每年举办一届,迄今已连续举办了12届。本届艺术节由中华文化联谊会、金门县政府担任指导单位,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厦门市中华文化联谊会、厦门市两岸交流协会、金门县文化局主办。
【数字】
470人
两岸参与演出和交流活动的人员约470人,其中,大陆团队人员约270人,台湾团队人员约200人。两岸参演团队达14个:厦门歌仔戏研习中心、厦门市金莲陞高甲剧团、厦门市南乐团、厦门小白鹭民间舞艺术中心、河南艺术中心;台湾风神宝宝儿童剧团、台湾豫剧团、台湾南管新锦珠剧团、金门乐府传统乐团、金门传统音乐馆、金门棠风舞蹈团、金门浯江舞蹈团、金门浯江南乐研习社、烈屿群声南音社。
16场
演出场次达16场,两岸相互呈现“高甲戏《大稻埕》”、“歌戏畅和:歌仔戏折子戏专场”、“雅乐清和:南音清唱”、“《风神宝宝之火焰山》”、“舞蹈薪传”、“慈爱亲和:厦门戏乐专场”、“高甲薪传”、“歌仔戏《渡台曲》”等优秀剧节目;两岸艺术院团同台演出达6场,同台演出“萧弦鸣和:两岸南音会唱”、“莲锦璧和:两岸高甲戏专场”、“亲子乐和:两岸豫剧和童话剧专场”、“舞动欢和:两岸舞蹈专场”等。
举办2场学术交流研讨会和2场研习营。
11处
11处活动地点,包括金门县文化局演艺厅、金门县文化局舞蹈培训厅、清金门镇总兵署广场、金门县金湖镇小学体育馆、金门县金城镇小学活动中心、金门县金沙镇小学复合式运动场、金门县烈屿乡体育馆、金门县烈屿乡文化馆、金门县卓环小学活动中心、金门县医院、金门县大同之家安老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