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赵晨
通讯员曹丽丽郑淼功
本报讯近日,2016年度秀洲区困难职工复核及调查摸底工作正式启动。据悉,此次复核及调查摸底范围为全区所有已建工会组织单位的困难职工群体(含困难农民工),其中已建困难职工档案的确定为复核对象。
作为广大职工的“娘家人”,今年,秀洲区总工会以“两节”期间送温暖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精准帮扶活动,切实做到困难职工建档“有人管”,生活困难结对“有人帮”,医疗救助、子女求学筹资“有钱帮”,建立起一个协调有序、措施联动、并行运作的可持续帮扶网络,协助党政部门努力构建多层次帮扶困难职工的长效机制,为困难职工编织起一张“保护网”。
那么,困难职工的标准有哪些呢?秀洲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困难职工主要分为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以及意外致困户三种。其中,低保户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或等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以每年政府文件核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为准),经政府救济后基本生活仍难以为继的职工;低保边缘户为家庭人均月收入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1.5倍之内(含1.5倍)的职工家庭,但由于本人或家庭成员急症和慢性疾病、残疾、失业后再就业比较困难、意外灾害、子女就学等情形,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意外致困户为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1.5倍以上,但因本人及家庭成员中有患重大疾病、残疾、重大意外事故、子女上学等情形,扣减主要致困原因支出后,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仍在最低生活保障线1.5倍以内的生活困难职工。
具备以上三种情形任意一种的困难职工,均可申报秀洲区困难职工家庭。对于已在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经基层工会审核后仍然符合2016年申报条件的,须填写《秀洲区2016年度申报困难职工家庭复核调查表》,系统内输入信息无更改的无需再提供证明材料,但必须准确提供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基本情况发生变动的需附有关证明信息。而对于新申报的困难职工家庭,则须先提出个人申请,经基层工会调查核实,并将拟申报的困难职工在厂区(宿舍区)等地至少公示3日,再由镇(街道)级工会审核把关后,再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报送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最终确认为困难职工,给予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并及时输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
该负责人表示,符合申报条件的困难职工均可到基层工会填写《秀洲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申请困难职工家庭建档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或其他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出具的关于职工本人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签订时间和期限的证明、家庭就业人员的工资收入证明,低保家庭必须提供低保证明;申报意外致困户的困难职工家庭须提供因火灾、交通事故、重大疾病、非义务教育学费等家庭支出费用证明,可由村(社区)、单位及所在工会、医院等相关单位出具具有合法效力的证明材料。重大疾病的需附医疗诊断书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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