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庭审现场。
【琼中稀土被盗采 】8月2日,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琼中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非法开采稀土矿案件,该案涉案人员众多,社会影响巨大,是海南省首例非法开采稀土矿案件。最终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5名被告人袁某军、李某、冯某干、廖某、黄某阳有期徒刑六年、五年六个月、五年、四年六个月、四年,并分别处以袁某军、李某、冯某干、廖某罚金人民币25万元,黄某阳罚金人民币10万元;以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7名被告人刘某涛、赖某房、王某清、李某权、高某生、岳某、李某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二年七个月,并分别处以人民币5000元至5万元罚金。被告人高某生违法所得人民币10万元、岳某违法所得人民币35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作案工具均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