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0月17日讯 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加强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把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作为推进检察发展的根本原则、重要保障和不竭动力。2016年以来,不断规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制度,积极创新联络方式,丰富联络载体,在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支持下,检察工作稳步健康发展,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健全联络保障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制度保障到位。为进一步明确联络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工作机构、联络内容、方式等,修订原有联络工作制度,先后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工作的决定》和《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工作实施意见》,为联络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制度性保障。二是建立组组织机构,人员落实到位。专门成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室,由办公室负责人兼任联系室主任,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联络事务的办理,每年度制定代表联络计划,详细载明联络工作的目标、工作要求和活动安排等,确保联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组织对口联系,责任分工到位。认真落实党组成员分工负责、对口联系的要求,将辖区全国、省、市、县人大代表的联络任务逐一分解到每一位党组成员。党组成员定期以走访、电话、寄送书面信函及资料等多种形式与代表委员联络,向代表委员介绍检察职能和检察工作情况,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完善联络机制
一是坚持报告制度,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每年向县人大会作检察工作报告,并向县人大常委会、人大主任会议专题报告,向县政协专题通报等形式,使人大、政协深入了解检察机关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近年来,先后向人大、政协报告了贯彻执行检察官法、执行规范化建设、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法律监督等重点工作情况。2016年以来,在每年年初召开的县人大与两院联系会议上汇报新一年工作思路,并不定期书面报告重要工作部署和进展动态,争取指导和支持。二是建立邀请视察制度,增强接受监督的经常性。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他们关心的问题、意见和提案的解决情况、检察工作的重要进展等进行视察。通过邀请参加情况通报会、案件质量检查、信访接待,观摩公诉出庭,视察驻看守所检察室、参观专题展览会等形式,为代表委员深入了解检察工作,更好的履行监督权创造条件、提供保障。2015年以来,先后邀请各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0余人次来院视察。三是完善意见办理制度,增强接受监督的实效性。为强化对意见、提案办理工作的流程控制和进度管理,通过制作“专项督查明细表”、“专项督查办理情况反馈表”和“人大督办件一览表”等三张表格,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规范办理程序,限定办理期限,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对重大事项,检察长亲自部署、亲自督促办理,确保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2015的以来,共督办落实人大交(转)办件、代表书面意见、政协提案和各界人士意见135件,今年两会结束后,组织落实办结人大代表提出的97件书面意见和口头意见建议。
三、丰富载体,创新形式,拓宽联络渠道
一是外聘监督员,推动联络工作深入化。积极探索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聘请人民监督员和廉政监督员,主动邀请他们视察和监督执法工作,促进自身反腐倡廉建设。2015年以来,先后邀请廉政监督员42人次来访36个自侦案件涉案单位,邀请代表委员65人次对36个案件的出庭公诉情况和公诉文书质量进行检查和评议。二是建立代表委员联系“一人一档”,增强联络工作规范化。探索建立联系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工作档案,实现一人一档、全面覆盖、全程记录,突出个性化和客观性,为了解检查代表委员意见办理情况、总结改进联络工作等提供基础资料。三是开设“网上直通车”,实现联络工作信息化。新化检察门户网站的建成,增加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直通车”专栏,建立网上联络平台,增强了通报检察工作、受理、办理和反馈代表委员意见、以及与代表委员开展互助的即时性和便捷性。
四、联系实际,多向结合,提升联络水平
一是与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相结合,在“实”字上促合力。依托代表委员的监督支持,围绕代表委同关心关注的社会问题,结合执法办案,以共同开展调研等方式,创新社会管理求实效。如协同县人大对行政机关采纳检察建议情况、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等问题开展调研,增强检察建议警示、预防、督促、规范社会管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二是与服务保障“两会”相结合,在“专”字上做文章。把保障“两会”顺利召开、落实好“两会”和各项任务放在检察工作的突出位置,列为每年的专项工作和年末重点任务,制作专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组织专门队伍落实。如“两会”前,广泛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提高工作报告起草水平。“两会”期间,院领导带领各部门负责人旁听工作报告审议,答复询问,解疑释惑。“两会”结束后,迅速办理代表委员意见、提案,做好反馈和报告工作。三是与深化检务公开相结合,在“细”字上下功夫。打造“阳光检察”工作品牌,细致深入做好代表委员联络服务工作。如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公开日”活动,增强互动效应;专门编印新化检察工作人大代表、委员专刊,全方位反映检察工作动态。为做好意见、提案答复解释工作,实行“双上门”动态反馈制度,即在办理意见、提案过程中,主动上门反馈措施落实、工作进度等情况,征求代表意见;办理结束后,上门反馈办理结果,了解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满意度。近五年来,代表委员对新化县检察院办理意见、提案的满意率为100%。(彭进高 通讯员 袁小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