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湖南讯 作为一名乡镇教师,我对近些年来在校学生、特别是政法机关审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了全面调查,作了深入剖析,发现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存在十多十少的特点:
一、团伙犯罪多,单个犯罪少。未成年人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结成团伙可以互相壮胆,减少作案阻力,使犯罪易于得逞。
二、暴力犯罪多,一般犯罪少。未成年人采取暴力手段实施犯罪的始终保持在90%左右,非暴力犯罪只占10%左右。暴力犯罪中,结伙抢劫犯罪更为突出,每年保持在60%左右。
三、在城镇和学校周边地区犯罪的多,在农村犯罪的少。有67%的作案地在城镇,只有33%的作案地在农村和公路沿线。
四、城镇未成年人犯罪的多,农村未成年人犯罪的少。有60%未成年罪犯居住在城镇,只有40%居住在农村,而居住在农村的未成年罪犯中,大部分在城镇读过书和寄过宿的辍学学生。
五、初中、小学辍学和被学校开除后犯罪的多,在校学生和正常毕业后犯罪的少。未成年罪犯中,被学校开除和辍学回家后走向犯罪的占81.3%,正常毕业生和在校学生只占18.7%。特别是初中辍学或被开除后犯罪的更为突出。
六、不知法、不懂法犯罪的多,知法犯法的少。不知法、不懂法而走向犯罪的占87.5%,知法犯法的只占12.5%,大部分未成年人犯罪后不知罪。
七、整天沉溺于网吧、录像厅诱发犯罪的多,远离网吧犯罪的少。经常沉溺于网吧的占75%,且大部分都是上网诱发犯罪,未上网犯罪的只占25%。而且有35%的是在网吧和网上勾结、策划犯罪。
八、追求吃喝玩乐高消费导致犯罪的多,因家庭经济困难生活所迫导致犯罪的少。追求吃喝玩乐导致犯罪的占77%,特别是上网无钱就实施盗窃、抢劫,真正生活所迫导致犯罪的还不到10%。
九、父母离异或父母在外打工,无人照管和缺乏管教导致犯罪的多,家庭和睦、家庭有人管、家教方法好导致犯罪的少。因父母离异或外出打工,子女无人照管和缺乏管教导致犯罪的占79%,而家庭和睦、子女有所管教的只占21%。
十、未成年人犯罪逐年增多,成年人犯罪逐年减少。调查统计显示,成年人犯罪每三年下降26%,而未成年人犯罪上升23%。
对此,我对预防在校学生、未成年人犯罪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要大力开展法制和道德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和道德教育,努力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和道德观念,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二是社会、家庭、学校要齐抓共管。一要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减少不良刺激源;二要加强家庭公德教育,培养好的道德观念;三要建立家长与学校沟通制度,即家长定期向学校通报子女在家里的表现;四要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五要政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三是要改革传统教育模式,努力提高学校对在校学生的管理水平,担负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责任。一要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二要在相关法律中增加“除因病和明显的智力原因外,学校不得开除(含除名、劝退)未成年学生”的规定。同时要明确“谁的学生谁必须接收”的原则;三要把法制教育贯穿到整个中学教育阶段。在中学实行法律知识普及合格证制度,取得合格证,才能颁发毕业证书;四要普及高中教育,将义务教育的9年延至12年,使未成年人都有学可上。(曹双春 通讯员 陈云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