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新闻网讯(记者邹挺毅)10月15日,女子杨某交了100元介绍费,但对职业介绍所找的工作不满意,在协商退款中双方起纠纷并肢体冲突,后在辖区芗城公安分局东铺头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握手言和。
当日晚7时,民警接到报警,在新华北路长途汽车站附近某职业介绍所内,两名女子正发生肢体冲突。民警立即来到现场。经了解,杨女士从厦门的一家工厂辞职,独自来漳州想碰碰运气。当天上午10时左右,她在汽车站下车,看见车站旁的这家职业介绍所,就进去交了100元介绍费。工作人员林先生推荐了两份他感觉还过得去的职业,随后带杨女士到这两家公司逐一应聘,可杨女士都觉得不满意。
临近傍晚,杨女士心生回去的念头,便要求林先生退还介绍费。林先生同意退款,但他提出因为陪杨女士走了不少路,杨女士找不到工作是她个人问题,所以必须支付一些辛苦费,只能退还80元。但杨女士觉得她不应该支付这笔费用,两人便吵了起来,急上心头的杨女士遂推了林先生一把。凑巧林先生的女儿来找父亲,一进门看见杨女士的过激行为,就上前和杨女士理论,结果出现开篇的那一幕。